日前,四川省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政策措施》),其中,备受广大消费者关注的消费品以旧换新相关补贴政策全面提档升级,主要涵盖汽车报废更新和置换更新、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家电以旧换新、家居家装焕新,以及支持再生资源回收循环利用体系建设和实施消费信贷财政贴息等七个方面。
9月2日,记者从市商务局了解到,目前,6t体育平台全市已根据《政策措施》,全面做好安排落实。
《政策措施》对报废更新新能源乘用车、燃油乘用车补贴标准分别由过去的1万元、0.7万元提升至2万元、1.5万元,家电补贴资金由销售价格的10%提升至20%,上述补贴标准达到了全省历史最高点。
市商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以往补贴是当汽车报废更新、家电以旧换新才能享受,此次政策则明确支持置换更新,即消费者用旧车置换新车,以及直接购买规定范围的新家电等,也能直接享惠。此外,此次补贴范围还扩大到汽车置换更新、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旧房装修厨卫改造、居家适老化改造、智能家居消费等多个方面。
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个人消费者报废本人名下老旧电动自行车并购买和登记符合有关规定的电动自行车新车,即可享受补贴。
家电方面,原以旧换新补贴品类为电视机、电冰箱(冰柜)、洗衣机(干衣机)、空调、投影仪、集成灶、热水器七大品类,《政策措施》在现有基础上增加了电脑、饮水机、净饮机、净水器、洗碗机、蒸烤箱、消毒柜、空气净化器、吸油烟机等九大品类,产品范围扩大至16件,充分满足消费者的换新需求。
消费者关心的补贴方式也更加便捷。其中,汽车报废更新和置换更新分别依托全国报废更新平台和省级置换更新平台提交、审核申请材料,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由市县按全省确定的统一补贴标准补贴。家电以旧换新方面,消费者则可以直接通过微信小程序搜索四川省家电以旧换新信息系统使用,更便捷地查找和资料填报。
同时,结合部分消费者有购新需求但没有旧家电的实际,此次《政策措施》明确,将同样按照以旧换新标准开展补贴。而为提升消费者获得补贴的便利性,全省鼓励市(州)支持有条件的销售企业开展立减等及时兑付方式。
针对家居家装,全市将落实政策,通过发放消费券方式进行优惠。在消费信贷财政贴息方面,银行机构也将按相关政策向眉山市个人消费者发放1年期以上汽车购置、电子产品、住房装修、家电家具耐用品等四类商品线下消费贷款。
对2024年4月24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个人消费者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前(含当日)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购置符合条件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分别给予2万元、1.5万元一次性定额补贴。相应报废汽车应在2024年7月25日前登记在本人名下。
对2024年8月26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个人消费者转让本人名下四川号牌新能源乘用车或燃油乘用车,并在省内购买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新车,新车在省内登记上牌并为非营运性质的,分别给予1万元、0.7万元一次性定额补贴。每位消费者仅限补贴1辆新车。转让的汽车须在2024年8月26日前登记在本人名下。
对2024年8月26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个人消费者报废本人名下老旧电动自行车并购买和登记符合有关规定的电动自行车新车的,按报废电池类型不同可享受新车销售价格的15%或20%补贴,最高不超过500元。每位消费者仅限补贴1辆新车。
对个人消费者购买冰箱(冰柜)、洗衣机(干衣机)、电视、空调、电脑、热水器、家用灶具(集成灶)、吸油烟机、投影仪、饮水机、净饮机、净水器、洗碗机、蒸烤箱、消毒柜、空气净化器等16类家电产品的予以补贴。按不同能效或水效标准可享受产品销售价格15%-20%补贴,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不超过2000元。
将采用分批分类分档发放消费券方式,对床、床垫、沙发、茶桌茶几、橱柜、衣柜、书柜、餐桌椅、书桌椅、淋浴器、灯具、装修材料等12类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产品,扫地机器人、智能马桶(盖)、吸尘器、洗地机、垃圾处理器、音响(箱)、智能门锁、智能沙发、智能床等9类智能家居产品,6t体育平台护理床、紧急呼叫器、智能床垫、智能监控摄像头、轮椅(助行器)、助听器等6类适老化改造产品,最高优惠比例达30%。
新政策的有效期是2024年8月26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申报补贴有效期以发票时间为准。
冰箱(冰柜)、洗衣机(干衣机)、电视、空调、电脑、热水器、家用灶具(集成灶)、吸油烟机、投影仪、饮水机、净饮机、净水器、洗碗机、蒸烤箱、消毒柜、空气净化器等16类家电产品。其中,热水器含电热水器、6t体育平台燃气热水器、空气能热水器、太阳能热水器、燃气壁挂炉。电脑含台式、笔记本和平板电脑。
1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标准的产品补贴标准为产品销售价格的20%;2级能效或水效标准的产品补贴标准为产品销售价格的 15%;没有规定能效或水效标准的产品补贴标准为产品销售价格的15%。
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不超过 2000 元。个人消费者前期已享受补贴的品类不能再申报。
个人消费者到参与以旧换新的家电销售门店咨询政策,选择以旧换新或购新,完成购买行为并取得发票后,进入四川省家电以旧换新信息系统填报相关信息(参加以旧换新的还需回收企业完成上门回收和信息补录),提交成功后等待县级商务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领取补贴。